•                         哈里·法兰克福和他的牛书《论屁话》

     

                                  好孩子

                 

           几星期前,《纽约时报》周刊上黛博拉·所罗门对哈里 · 法兰克福的采访让人笑翻。这位七十七岁的普林斯顿大学退休哲学教授坦承三十六岁时才知道自己原来是被领养的。下面是黛博拉 ? 所罗门和哈里·法兰克福的对话:

     

           黛博拉:能否简单谈谈你的童年?

           哈里:我在布鲁克林和巴尔的摩长大。父亲是记账员。我三十六岁时,母亲告诉我我是领养的。

           黛博拉:为什么她要等那么长时间才告诉你?

           哈里:她声称我六岁时她就想告诉我是领养的,但据她的说法,我堵住耳朵不听。所以她就去找医生。医生说:“那就等一年吧。等他七岁时,他也许就愿意听了”。等我七岁时,她再一次想告诉我,但我还是不听。这样一等就是二十九年,一直到我三十六岁。

          

           这也许是开玩笑。哈里以治道德哲学闻名哲学界。探索和检验真理是这位老先生的专业,也是他的工作。

     

           去年,哈里·法兰克福以一本巴掌大小,六十多页的小书《论屁话》(On BULLshit)一举成为亚马孙十大畅销作家之一。哈里从此一夜成名天下知,上乔恩-斯图尔特《每日秀》,受采访,不亦乐乎。今年又推出另一本小书《论真理》,据说比《论屁话》只多二十多页。

          

           《论屁话》是本牛书,一年之内已销四十多万册,被翻成二十五种语言。这书如此受欢迎,不仅因为书名抓人眼球,更重要的是,这本出自专业哲学家的小书触及了现代社会中一个普遍的问题,那就是,我们正生活在一个屁话连篇的文化之中。

     

           和书名的调侃色彩不同,《论屁话》实是一本警世哲学之作。

     

           哈里开宗明义:“我们文化中一个非常显著的特点是屁话太多。我们每个人都知道这一点,并加入自己的一份。我们认为这是很自然的事。大多数人自信有能力识别什么是屁话,并能避免受其影响。因此,这种现象从未引起过多的注意,也没人深究”。从词义分析入手,哈里接着层层推导比较,最后得出,屁话,事实上比谎言对社会更具危险性。如果说撒谎者还知道有真理存在,那屁话者则根本不关心世上有无真理。而令人担忧的是,人们对屁话远比谎言宽容。这种态度导致了社会对真理的普遍冷漠和忽视。

           这本小小的册子原是哈里八十年代在耶鲁任教时写的一篇同名文章。这篇文章第一次试图从哲学角度对屁话的本质和功能做出研究。八十年代的耶鲁正是后现代文学理论的重镇。法国那位著名的解构主义哲学家德里达此时正在耶鲁。哈里的这篇文章显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据哈里说,文章发表后,一位耶鲁的物理教授告诉哈里,耶鲁是这篇文章最理想的写作之地,因为耶鲁真是全世界的屁话之都。

     

           如今这篇文章以书的形式重新出版,并很快畅销。我想一是因为在一个网络电视等各种媒体日益发达,广告推销已成日常的世界里,屁话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长;二是这数量惊人的屁话给世界造成的严重恶果正渐渐为世人所认识。对于美国人来说,最近的例子恐怕就是9/11以后发生的那场愚蠢的伊拉克战争。这场旷日持久,伤命伤财的战争可以说是政客的谎言和主流媒体的屁话共同造成的。而主流媒体制造的屁话所造成的危害恐怕还较政客们的谎言为甚。如果《论屁话》这本小书能够使人们对屁话的危险性有足够清醒的认识,我想哈里这位三十六岁才知道自己被领养的老哲学家会高兴的。

     

           在一次电视访谈节目中,主持人问哈里,是不是一百年以前的屁话比现在要少得多?哈里说是。主持人又问为什么。哈里想了想说,恐怕是在现在这个商业社会里,什么都需要推销,屁话主要的功能之一正在于此。这话让我立刻想到了我们那位前物理诺贝尔奖获得者最近几年在中国的演讲。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北卡   风入林

                                            

          

     

          

     

          

          

          

     

          

          

  •                  “倒扁”不如“挺宪


                          好孩子


          最近台湾如火如荼的“倒扁”示威运动让我想起了几年前教过的一位台湾女

    学生。这位女学生是陈水扁的崇拜者,跟我上了两个学期的高级中文课。课上,

    我让每个学生期末写篇小研究报告。题目不限,千字左右。这位学生第一学期写

    了篇“陈水扁:从农村孩子到台湾总统”。这大概是她第一次用中文写这么大的

    题目,写得很辛苦。期末考试前一周,整夜整夜地改。结果我给她个A,这个A

    得之不易,受之无愧。

         

        第二学期,她继续上我的课,期末交上篇文章,题目是“陈水扁:从农村孩

    子到台湾总统(二)”。字数已超出两千。学生原本主修生物,两个学期以后,

    另加中文主修。这中间,我想陈水扁起了主要的作用。


      

        学生来美时还是个孩子,崇拜陈水扁,恐怕是受了父母的影响。这样的父母

    在美国的台湾人里不少。我在爱城读书时的两位朋友就是。朋友是对夫妇,八十

    年代从台大医学院毕业后来美进修,进修完了留下来,在爱城生儿育女,安居乐

    业。丈夫是爱大医学院的放射科医生;太太在实验室做。我到爱城时,他们的两

    个孩子一个九岁,一个十一岁,暑期时需要人看,让我过去帮忙。一天八小时,

    一小时五块钱。说是让我帮忙,其实是帮我忙。两个孩子,根本不需要看。除了

    开车送他们去上暑期班,剩下的时间爱做什么做什么。这可能是我一生中最轻松

    的工作。并因此接触了台独。


      

        我的这对朋友夫妇是爱城颇为活跃的台独主义者。丈夫瘦弱,沉静,温文尔

    雅,思路清晰;太太热情,强壮,好辩,是个能干的活动召集人。丈夫信佛,太

    太信天主教。两人在信仰上有分歧,但在台湾独立上则立场一致。家里是爱城台

    独主义者活动中心之一。常有各种各样的活动。地下室有个小图书室。收集了主

    要的台独历史,人物和理论的介绍。一个暑假下来,我读了其中的一半。对台独

    运动有了一些了解,满足了求知欲。朋友从来不问我对台独的看法,估计是怕伤

    了和气。我也不挑战。对我来说,台湾独立不独立,是台湾人的事。

          像很多在美主张台独的人一样,这两位朋友对陈水扁充满希望。二零零年大

    选,可以想象,朋友是多么激动地飞回台湾投上一票。然而,在以后的几年里,

    朋友对陈水扁的态度渐渐地发生了改变。有时偶尔谈起,口气里颇失望,说,陈

    水扁变了。

        

        朋友没有说陈水扁什么变了,但我想,第一大概是没能实现台独;第二是陈

    水扁当了总统以后,政绩平平,丑闻不断,尤其是期满连任竞选过程中的那场

    “闹剧”,令所有对陈水扁报有幻想的支持者大失所望。


      

        然而,这恰是民主政治的真实面目,也是民主制度下选民的必修功课。陈水

    扁以民进党候选人当选总统,这在台湾历史上是创举。台湾民主制度至此才可以

    算数,接下来是使其完善。谁当总统已没有那么重要。这次选错了,还有下一

    次。因此,在我看来,与其“倒扁”,不如“挺宪”,在制度上多下功夫。

        

        十年前,台湾著名作家林清玄背着太太令其粉丝方淳珍怀孕,在台湾引起轩

    然大波。更有妇女团体当众焚书,以示抗议。一次和几个台湾朋友谈起此事,我

    说,我不知道台湾人为什么会如此愤怒?朋友回答,因为林清玄写了许多劝人行

    善,修性寡欲的书,没想到自己竟做出这等丑事来。我说,林清玄不过是个喜欢

    用第一人称写文章的人。如果你喜欢他的书,就买他的书来读。没必要把书和写

    书的人划等号。更不要以人废书。再说,如果你们以前喜欢林清玄,现在他做了

    蠢事,你们应该帮助他,而不该跟他站在同一水平上。这说明台湾读者的水平有

    待提高。


      

        同理,现在台湾的选民水平也待提高。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日

        北卡 风入林斋


     

  •                                                   邵洵美的两首悼亡诗

                                                            好孩子
      

           一九六五年, 陆小曼去世的第二天邵洵美作悼诗一首:
    有酒亦有菜,今日早关门;   
    夜半虚前席,新鬼多故人。

     

      三年后,也就是一九六八年五月,诗人亦亡。终年六十二岁。

      一九三一年十一月, 徐志摩因飞机失事,殒身济南。 邵洵美与徐志摩是挚友,情同手足。邵洵美为徐出诗集《云游》,并作《天上掉下一颗星》长诗悼念。用的是新体,诗如下:

    假使天上掉下一颗星,我不懂
    这该是谁的产业。老虎有眼睛;
    游火虫也有她底下的一点红;
    诗人会掏出他太阳般的灵感;
    处女也会说她有光明的纯洁;
    就连那将尽的柴烬,未熄的灯蕊,
    也都会熙嚷这是他们的名分
    ……
    你爱朋友,可是你走进了
    一个不能和朋友拉手的世界:
    这世界里有寒凛的孤单,我怕
    你不能忍受。你只能在阴空中
    向身后瞟上一眼,看你的朋友
    都在逼近他们自己的终点;
    ……
    啊,志摩,谁相信当秋深的夜半
    一群幽绿的磷火里会有你!

     

      两首悼亡诗,前后三十四年。由新式而归旧体。像个比喻。也像宿命。

      邵洵美,祖籍浙江余姚,1906年出生于上海,1924年赴英留学,入剑桥大学学经济,后转文学。1926年回国,广交文艺界人,  笃志做诗人,学写新诗,以徐志摩为楷模。作诗《你以为我是什么人》明志自励。诗中写道:

      “你以为我是什么人?/是个浪子,/是个财迷,/是个书生,/是个想做官的。/或是不怕死的英雄?/你错了,/你全错了/我是个天生的诗人。”

      邵洵美前后出版诗集三部《天堂与无月》,《花一般的罪恶》和《诗二十五首》,并编辑出版文学杂志《金屋》,《新月》,《论语》,综合性报刊《人言》,《时代画报》,《自由谭》,《声色画报》,《见闻》等。其诗被归入“唯美派”。沈从文曾如此评价邵洵美的诗:“以官能的歌颂那样感情写成他的诗集。赞美生,赞美爱,然而显出唯美派的人生的享乐,对于现世的贪恋,对于现世又仍然看到空虚”。

      邵洵美在文学史上的地位,长期以来一直不为人所知,原因一般认为有二:第一,现代主义创作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受排斥;第二,和鲁迅有关。《鲁迅和他的论敌文选》(今日中国出版社96年版)用专章“金钱并非文章的根苗:鲁迅-邵洵美等”辑录了双方的争议文章。显然,鲁迅对邵洵美以家财办出版走上文坛不以为然。但这种情况近几年来有所改变。首先是李欧梵《上海摩登》的出版。书中以专章“颓加荡与美男子”介绍邵洵美,肯定了邵引进欧洲现代主义的贡献;继以邵洵美太太盛佩玉《盛氏家族·邵洵美与我》和和女儿邵绡红《我的爸爸邵洵美》的相继问世,使邵洵美——套用一句流行语—— 重新浮出水面。

      然而,如以诗论诗,邵洵美新诗的创作,苛刻地说,诗情大于诗才,其成绩恐怕不如他的出版事业和他的旧体诗。这可以从他上面的两首悼亡诗看出来。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七日凌晨北卡风入林斋〕
  •                                              现代“聊斋”

                                                   --观国内电视连续剧有感

                                                      好孩子            

            这些年,陆陆续续看了不少国内电视连续剧,古装的现代的都有。看国产电视连续剧好比吃中式自助餐——明知对精神肉体都有害,过一阵又借来看。看多了,有了些感想,写出来给大家看。

      先说古装戏。古装戏看了两部:《大宅门》和《汉武大帝》。《大宅门》前六集精彩纷呈,饱满紧凑,剧本和演技都上乘。但越往下越拖沓松弛,失了元气。这恐怕是电视连续剧的先天性通病——数量和质量难以两全。

      《汉武大帝》看到景帝就看不下去。不是焦晃演得不好,而是演得太好。看不下去是因为我对帝王有抵触。无论是假帝王还是真帝王,看了有生理反应 ——打胃里不舒服。为此,还和一个一起看的朋友闹不开心。朋友觉得这本来就是电视连续剧,何必认真?朋友说的也是,但我就是看不得有人喊“皇上万岁”,有人叫“奴才该死”。

      当然,帝王戏不是不可以拍,关键是怎么拍。港台以前拍过不少有帝王的片子,但大多是戏说。把帝王当古人,和以前的帝王平起平坐,可以开玩笑;既不想揭竿而起,取而代之,也不愿趴在地上,自打嘴巴喊“奴才该死”。这是市民社会的标志,平民有自己的生计和前途。相比之下,《汉武大帝》却是想为汉代的帝王竖现代的碑,是正说,是“央视”说。剧中对皇权的沉迷,把玩,击赏,窥视,忧心如焚,心领神会,令人不得不对该剧做出庸俗的社会政治学诠释。

      王蒙和魏明伦去年对《汉武大帝》有很清醒的议论。王蒙认为里面的封建思想太多——对帝王美化过多,甚至夸汉武帝“燃烧了自己,温暖了大地”,与历史不符。王蒙还说,这种媚俗的文化直接讨好了某些男人唯我独尊、三妻四妾的龌龊内心(引自2005年3月10日《北京晚报》)。魏明伦则更主张“扫皇”。

      现代戏看得多一点。最早看的是《一年又一年》,朋友推荐。二十一集,二十年历史,两天看完,看得昏天黑地,时光倒错。这是来美后第一次碰国产电视连续剧。剧中二十年,除八九年含糊带过,每年一首电影插曲。差不多首首会唱。想想当年真是贫乏。没什么娱乐,一部电影可以记那么久。

      以后零零碎碎地又看了一些:靠快进看完的计有《让爱作主》,《牵手》,《来来往往》,《永不瞑目》,《玉观音》,和最近刚看的《血色浪漫》。还有些看了几集,中途便放弃,如《中国式离婚》等。

      这些电视连续剧串起来看,可以说是一部现代《聊斋》,专哄男人开心,给男人下药。尤其是《血色浪漫》,把一个毫无责任心的极度自恋的北京大院里的小混混演成一个女见女爱的英雄。《聊斋》里的红玉、婴宁、香玉、青凤、娇娜、莲香等加起来就是男人对女人的“白日梦”。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上床能浪,下床能琴棋书画。最重要的是招之即来,挥之即去,不留麻烦。《聊斋志异》几百年经久不衰,除了文字好,故事好以外,关键的还是暗合了不少落魄文人的绮梦。这可以从现在的国产电视连续剧里看出来。

      近几年来,不少在美居住很久的中国中年人,纷纷抛家舍业,义无反顾地回国发展,除事业的考虑外,有些恐怕是国内的电视连续剧看多了。

      电视连续剧无疑是目前中国最大众的文化。如果说大众文化是一个社会思想水平和心态的集中反映,那么恕我直言,中国现在的社会大概还在中华民国以前。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北卡风入林斋〕

  • 2006-02-18

    谈余华

                                                     
                      谈     余     华

                                                            好孩子

          第一次听见余华大概是在九二九三年间。我和前妻住聂华苓家。聂老师长女薇薇带儿子从北京来爱城聂老师家度暑假。吃饭的时候,听薇薇说起余华。薇薇学文学出身,周策纵的学生,博士论文写的是张恨水,后改行在家相夫教子,随做外交官的德国丈夫全世界跑,当时驻北京。薇薇对北京文坛的动态时时关注,时时传达。我近水楼台,这样知道了余华。当时余华恐怕是刚出头,薇薇口气里充满了发现新人的喜悦和激动,象宣告,又象是打赌。意思是:注意余华这个人。

      二零零一年夏天,我一人从爱城来到北卡。人比行李先到。新租的房间里徒有四壁:没电视,没电脑,没电话。夜深人静时,独躺灯下,颇无聊。幸亏随身带了两本封面破烂的《收获》。这阅读时代留下的旧习帮我度过了初到新地时最烦躁的头几天。一本《收获》里有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另一本里有宗璞《东藏记》,但不全。这是我第一次读余华,也是第一次读宗璞。我一下被《许三观卖血记》开头几句简单得如同汉译《圣经》里的句子给吸引住了。一口气读完。原先的烦躁心情消失了。小说流畅,元素齐全,很好读,尤其是对话,机智腾活。读完《许三观卖血记》,再读《东藏记》。《东藏记》虽不全,但两代作家对比已非常鲜明。当下的感觉是,如果把这两部长篇翻成西文,《许三观卖血记》好翻,但《东藏记》恐怕不易。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余华为兰登书屋刚出的英译本《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应邀来杜克大学演讲。演讲前一天是周日,中午,我在杜克大学附近第九街一家常去的小书店里碰巧遇上余华和他的夫人。陪同的两位,我认识,余华是第一次见。我从座位上站起,上前打招呼。陪同的一位在一旁给我们介绍。余华和太太一人一身休闲服,余华穿的是猎装,太太好象染了发,夫妻俩肩并肩站着,看起来很青春,不象夫妻,倒象是同学。估计是刚吃了午饭,喝了酒,余华满脸通红。我伸手去握,一边说:“是不是喝酒了?”象是见了老朋友。余华说“是,是,刚吃了饭”。余华一开口象诗人孟浪,吓我一跳,同时有遇见同代人的亲切。这时,一位店员手里拿着本书走过来,告诉余华说他的书他们已经摆出来了。余华没听懂,以为要他签字,伸手要笔。这下轮到店员不懂,愣在那儿。于是余华用中文一字一句耐心而客气地对店员说:“你是不是要签字?我可以给你签”。比划了一阵,店员懂了,赶紧去拿笔给他签。

      第二天下午余华在杜克新建的富兰克林中心的一间会议室里演讲。到会者约六,七十人。余华演讲的题目是“什么是文学的真实?”。事先写好的中文稿。一位文化人类学系的中国女研究生在一旁做翻译。余华一句句念中文,女研究生一句句翻成英文。余华的中文稿猛一听似不易懂,但一翻成英文就很容易——几乎常识。原因是讲稿里用的都是西典。这好比洋人用中典。洋人读着可能觉得挺玄,一翻成中文,就跟成语一般。这也许是余华始所未料的。

      我坐在下面听,感触良多。这恐怕是这一代作家的集体状况:一边读翻译,一边写作。我把他们称作“读翻译的一代作家”。当然,“五四”以来中国作家,恐怕没有一位不是一边读翻译,一边写作的。所不同是,无论是以前还是以后的作家,大概不会再象这代作家一样,对翻译作品有那么大的倚赖性。而这种倚赖性在很多情况下是不自觉的,或者是心照不宣的。在这一代的作家中,据我所知,只有王小波一人公开地将自己的文学师承归于翻译作品,充分肯定了那些优秀翻译家们为现代汉语发展所作出的贡献,也是第一次以一个写作者的身份向那些翻译家们表达了由衷的敬意。这是王小波的可敬可爱之处。

      演讲以后是提问。余华很随和,开了不少玩笑。一些慕名而来的读者向他表达了敬意。其中一位从台湾来的女生说,你的小说好像很深刻,没想到你这么年轻。这样的问题,余华估计已听过不止一次。余华是怎么回答的我已记不起来。但有一位非常年轻的学生的问题引起了我的注意。这位学生问:你为什么写《活着》?这样的问题,余华恐怕也不止一次被问过,应该有现成的正式答案。但为了活跃气氛,余华开了一个玩笑,回答说,那是因为有一天夜里做梦做到“活着”这两个汉字,第二天早上醒来,这两个字还在,所以我就写出来了。全堂哄笑。不想这学生又问:“现在这书翻成了英文,如果我们做梦那会是哪两个字呢?”余华一时答不上。

    〔二零零六年二月四日北卡风入林斋〕

  • 2005-11-04

    梦中击鼓

                                  梦中击鼓

                               好孩子

          前日做梦,在梦中击鼓。鼓是西安大雁塔礼品店花六十元人民币买来的红色小牛皮鼓。我在梦中一记一记敲,鼓声散漫,清脆。醒来时已是早上。阳光从窗外照进来,洒得满地都是。

         今年暑假,回国走了一些地方:上海,南京,杭州,北京,西安,大同,平遥,太原,昆明,大理和丽江。其中,上海是路过;南京是探亲;杭州看小张;北京是教书;西安,大同,平遥,太原,昆明,大理和丽江是带学生旅游。前后三个半月。

      最喜是杭州。我住在浙大玉泉校区小张的宿舍里。上午小张去上课,我睡懒觉到十点。起来后去校门外的报摊买一份《钱江晚报》,然后去“知味观” 吃早点。下午和小张去逛西湖,喝茶,一直到晚上。杭州的茶好,茶食丰富,而且便宜。我和小张灯下对面对坐,喝茶到深夜。五月底的天气,乍热未热之时,但湖里的睡莲已经开了花。晚上有蚊虫,沿湖的长椅上坐着人,坐着我和小张,月光洒在湖面上,洒在白堤上。湖中的三泉映月和远处的北高峰都在月光下。等我们老了,我们就回来,在西湖边坐坐,我对小张说,带一些防蚊油和一把扇子。

      一天,我在校园里迷了路,找不到学校大门。小张在上课。我从学校这头走到那头,在路上匆匆忙忙的上下课的学生人流中象个刚回国的海外华侨不知所措。正欲开口问人,却看到了毛主席。我看见毛主席高高大大地站在那儿,左手拿着帽子,右手高举着向人群示意——那正是大门的方向。感谢浙大的不势利,三十年后仍保留了这尊塑像,为一个迷路的华侨指明了出门的方向。

      六月初我离开杭州,坐夜车北上北京。小张去车站送我。车第二天一早到北京。朋友开车来接。车驶过长安街,驶过空旷的天安门广场,一直到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北校区新建的留学生楼。北校区紧挨西三环北路,在紫竹桥和花园桥中间,往南近百米是平安大道。

      北京很大。交通四通八达。然而在京两个月,我很少出校园。一是忙,二北京实在是大。有很多次,我走出校门,站在西三环边上,望着眼前宽阔的马路,以及马路那边同样宽阔的马路。路上方往南往北一座又一座的天桥,桥下风驰电掣来往的车辆,不禁愁思满腹,一筹莫展。心想这座城市真不是给行人住的。

      还是西安好。

      学期中间,随学生去西安,坐夜车,次日到西安。观兵马俑,上古城墙,游华清池,登大雁塔。在大雁塔下的礼品店买红鼓一枚。鼓是小鼓,但红得庄重,好看。晚上吃饺子看演出。演的是唐乐唐舞。舞台不大,但辉煌灿烂。我坐在下面看,忘了吃喝,如身照祥云里。杜枚诗写长安的明媚艳丽:“洪河清渭天池濬,太白终南地轴横。祥云辉映汉宫紫,春光绣画秦川明”。我看舞台上千年的长安,心里感动。

      第二天夜车回北京,想起西安,心里还是感动,给在杭州的小张打电话说:“我刚从长安回来”。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五日北卡风入林斋〕

  •             迈 克 四 十 岁 决 定 远 行

     好孩子

            迈克结婚时我已离开爱城。听一个参加婚礼的朋友说,迈克娶了一位正在北爱荷华州立大学读研究生的藏族女孩。结婚时,女孩家人特意从尼泊尔赶来。婚礼办得简单而热闹。 我很少参加朋友的婚礼,但迈克的我倒是想去。迈克结婚时已近五十,书读了大半,离毕业还有一年。迈克读的是英语作为第二语言的硕士学位,说毕业了再去中国。迈克说这话时,我已在美国整十年,刚离了婚。 迈克四十岁时决定去中国。去中国前,迈克在离爱城不远的司达瑞彼兹的一家农业报社做记者。已做了十几年。工作稳定,有房有女友。和女友已到谈婚论嫁的地步。但迈克突然想去中国了。女友当然不懂。爱荷华不是加州,也不是纽约,中国很多人听都没听说过,更不用说去那儿了。迈克的女友恐怕听迈克说起过中国不止一百遍,但真要卖房辞职去中国,除非疯了。于是俩人只好分手。迈克搬出,从司达瑞彼兹搬到爱城,在离爱大不远的地方租了房。后来我问迈克,当初为什么突生此念,想去中国了。他笑了笑,想了想,说了一些理由。其中有一条恐怕是关键,那就是他父亲四十年代曾是美军海军陆战队的一名伙夫,随军到过中国。在迈克很小的时候,父亲给他讲过不少中国的事。这些事在迈克的心中扎下了根,到迈克四十岁时,这根已长成了大树。那年,我刚到爱城。

              迈克准备去中国的事。司达瑞彼兹和石家庄市是姊妹城市,每年有一些石家庄的外事人员来司达瑞彼兹参观访问交流。迈克积极参与协助,并借此认识了一些石家庄人。同时,开始学中文。迈克找到爱大东亚系。我刚到,正没事,于是找到了我。我们约定一周两次,一次一小时。迈克是记者,时间活络,说是每次一小时,俩人聊着聊着就过了时。

            迈克是我来美后第一个近距离接触的美国人。一个典型的中西部人。高大,结实,诚恳,动作敏捷。我们一见如故。他总是匆匆而来,匆匆地从书包里掏出课本,然后缓慢费劲地,前记后忘地一字一字地跟我读,一句一句地跟我说。几星期下来,效果甚微。但我们相处得很好。

           去中国的日子近了。我和前妻请迈克和另一位学中文的学生去一家城里的中国饭馆吃饭。迈克在石家庄城外的一所外贸学院刚联系了一份教英文的工作。已经辞了报社的工作,退了租房,行期就在眼前。我说,我们一起吃一顿饭吧,我请客。我用迈克给我的钱请了迈克和另一位学生,然后分手。

      九四年冬天,我和前妻回国探亲。迈克此时已从石家庄去了北京,在《中国日报》社替中国记者写的英文稿润笔。迈克特意从北京赶来上海看我们。住在外滩和平饭店里专供留学生住的通铺房间。我们去旅馆找他。几年不见,迈可留了胡须,一见面,就自称“老魏”。魏迈克是我给他取的中文名。这洋不洋,中不中的名字,没想到他一直在用。我们一起逛了外滩,去小绍兴吃三黄鸡,去徐家汇天主教堂找管教堂的人聊天。迈克是天主教徒。

      迈克在中国一待几年,跑遍了中国各省。九七年重回爱荷华,去北爱荷华州立大学修读英语作为第二语言的硕士学位,以便去中国时更容易找工作。次年夏天,我从东部回爱城。迈克得知后,第二天便开车一个多小时从滑铁卢来看我。自上次上海一别,又是四年,迈可没变,仍留着胡子,一见面便自称“ 老魏”。我们一起吃了一顿中饭。我问他回美以后的感受。迈克笑着说:“五分钟中国”。我问他什么意思。他说,回来以后见了不少以前的朋友,朋友上来就问他中国的事,但五分钟以后就没了兴趣。我说,我也差不多,我回中国是“五分钟美国”。迈克于是大笑。

      迈克抛家舍业远行中国,几年下来,中国成了他的病。迈克告诉我,九七年江泽民来美访问,当地电台作了报导,迈可打电话去电台,让电台的主持人回家做功课,把“江泽民”三个字发清楚,说江是一大国的主席,电台的人应给予最基本的尊重,至少把他的名字发清楚。然而,这谈何容易?

      也许是父亲年轻时的一些故事,迈克四十岁决定远行。远行者无故乡。迈克这一走,再也回不来。

                                                                         〔二零零五年四月十日于北卡风入林斋〕